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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紀錄查詢問答集

FAQ

一、查詢相關

1. Q:查詢投保紀錄有哪些辦理方式?

A:可將申請表、相關證明文件及劃撥收據寄至本會辦理,或是備齊相關證明文件親至本會辦理。本會不提供電話查詢

 

2. Q:公會通報資料查詢範圍包含哪些?

A:查詢資料係以被查詢人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有效、失效兩年內人身保險契約為限,且僅就所屬會員公司上傳該系統中現有之通報資料查復。

  查詢結果表中包含保險公司名稱、險種分類、保單號碼、契約生效日期、保額以及保單是否有效等資訊,至於詳細契約內容(包括契約內容有無變更),請逕洽各該投保公司。

 

3. Q:公會受理查詢的作業時間為多久呢?

A:自收件開始起算最久是10個工作天。(親自至公會辦理者亦同)

 

4. Q:申請後如何查詢目前的處理進度?

A:可以來電本會查詢,電話是02-2561-2144

 

二、申請人相關

1. Q:被查詢人已成年、尚存活,但處於無法自己申請的狀態(昏迷中、精神狀況不穩、失智或類此情形),可由親屬代為申請嗎?

A:請向法院請求為被查詢人指定監護人或輔助人,再由監護人或輔助人申請被查詢人的投保紀錄。

 

2. Q:債權人可否查詢債務人的投保紀錄?

A:本會目前並不提供債權人申請,因不符合本會建置通報系統的目的。

   本會通報查詢系統資料庫之內容,是由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於要保書聲明同意將其投保資料轉送本會建立電腦連線,供各會員公司作為核保及理賠參考用途目前並提供當事人本人或利害關係人(以親權人、監護人或輔助人、最近順位法定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為限)申請查詢

 

3. Q:我想查詢過世親人的投保記錄,如何判斷是否為最近順位法定繼承人?

A:首先,配偶都是最近順位法定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繼承:

(1)直系血親卑親屬(2)父母。(3)兄弟姊妹。(4)祖父母。

 

4. Q:申請人為未成年人時,該怎麼辦理?

A:申請表上申請人的部分需填寫申請人姓名及申請人全體法定代理人之姓名,最後申請人簽名部分亦需要申請人及其全體法定代理人之簽名或蓋章。除了申請表、相關證明文件、劃撥收據影本以外,需附上申請人30日內之戶籍謄本正本

 

三、寄發相關

1. Q:居住地證明文件,除了電話、水、電費帳單以外,可以用其他帳單或單據代替嗎?

A:除水電、電話費帳單以外,六個月內寄到您現在住處且是您名字的手機費帳單、瓦斯費帳單、網路費帳單、帳單繳款收據、稅單、成績單、租賃契約、法院的信函、銀行或保險公司寄的信件等等皆可。

(檢附的資料上需有申請人的姓名、住居地址以及年月份)

 

2. Q:查詢結果可以寄到工作地點嗎?

A:可以,請檢附您的在職證明正本,並記得要蓋公司大小章

 

3. Q:寄申請表資料時需要附上回郵信封嗎?

A:不用,申請費用已包含回函的掛號費用。但若因地址錯誤、投遞失敗,查詢結果表被退回本會者,待申請人補足36元郵資後,本會將重新寄送。

 

四、工本費相關

1. Q:哪種情況可以免收查詢費用?

A:下列情形免收取查詢費用:

(1)   低收入戶:請另外檢附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開立有效期限內之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不包括中低收入戶證明)。

(2)   符合利害關係人資格查詢社會關注、主要媒體報導或損失鉅大之天然災害或單一重大事故罹難者之查詢申請件(請詳見本會官網最新重要訊息)

(3)   公務單位或該單位首長符合利害關係人資格而基於公益目的或法令規定之查詢申請件。

 

2. Q:查詢費用需要先繳清嗎?

A:若是郵寄辦理者,請先劃撥費用,並將劃撥收據正本或影本與申請表、相關證明文件等一併寄至公會;若是親至公會辦理者,可以現場繳費(仍需備齊相關證明文件)。

 

3. Q:我不小心多匯錢,該怎麼辦呢?

A:公會將電話通知並確認申請人欲採下列何種方式:

(1)   隨回函附上等額郵票

(2)   提供存摺封面影本,將溢匯金額(扣除劃撥手續費、郵寄及轉帳相關費用)退還至申請人帳戶。

 

五、其他

1. Q:我去戶政機關辦理除戶登記的時候,有通報給壽險公會,為什麼一直都沒接到聯絡?

A:民眾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將亡故者死亡登記資料通報至本會通報系統後,將由各保險公司自該資料庫下載亡故者資料,比對是否有投保及是否符合給付條件後,主動通知受益人辦理相關理賠事項,並不會另行通知申請人申辦結果。

本會目前提供最近順位法定繼承人得以書面向本會申請查詢被繼承人之投保紀錄,並就查詢結果以正式公文函覆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