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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與註銷

登錄資格:

《一》參加本會舉辦之「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以下簡稱資格測驗)合格者、或曾辦理登錄且無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以下簡稱管理規則)第7條規定之情事者。

《二》已向主管機關繳銷執業證書之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

 

登錄申請:

《一》具有登錄資格者,得填妥登錄申請書(請參閱填寫說明),由所屬登錄單位為其向本會辦理登錄申請。

註:所屬登錄單位:(1)人壽保險公司;(2)保險代理人公司及兼營保險代理人業務之銀行,其所屬登錄單位為中華民國保險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3)保險經紀人公司及兼營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其所屬登錄單位為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

《二》各所屬登錄單位得以電腦連線傳輸或公文檢送方式向本會辦理登錄,本會處理方式如下:

(1)具登錄資格且僅申請登錄於人身保險業者,本會於接獲各所屬登錄單位之申請登錄資料後,約1至2個工作天回覆結果予各該所屬登錄單位,並由其憑冊製發登錄證。

(2)具登錄資格且已登錄於財產保險業者,本會於接獲各所屬登錄單位之申請登錄公文資料後,因以人工方式勾稽檢核申請書,約3個工作天回覆結果予各該所屬登錄單位,並由其憑冊製發登錄證。

《三》依管理規則第14條規定,業務員經登錄後,應專為其所屬公司從事保險之招攬。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之業務員,取得相關資格,得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保險業或保險代理人公司,並以一家為限。保險經紀人公司之業務員取得相關資格,得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保險經紀人公司,並以一家為限。

 

註銷登錄:

《一》凡業務員有管理規則第7條、死亡、喪失行為能力、終止合約、或其他終止招攬行為之情事者,應由所屬登錄單位向本會辦理業務員註銷登錄。

《二》業務員辦理註銷登錄,應依所屬公司之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填妥註銷登錄申請書(請參閱填寫說明),由所屬登錄單位向本會辦理業務員註銷登錄。除有管理規則第10條第5項情事外,本會不受理業務員個別申請辦理註銷登錄。